2020年1至9月汾陽市人民檢察院
主要辦案數據
2020年1至9月,汾陽市人民檢察院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,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,緊緊圍繞“講政治、顧大局、謀發展、重自強”的總體要求,聚焦法律監督職責,維護社會公平正義,推進各項業務工作創新發展,F將主要辦案數據公布如下:
一、 服務大局,為民司法
(一)嚴厲打擊涉疫情犯罪
1至9月,汾陽市人民檢察院提前介入偵查涉疫情案件4件。受理審查逮捕涉疫情案件1件1人,批準逮捕1件1人;受理審查起訴涉疫情案件3件3人,提起公訴2件2人,不起訴1件1人。
(二)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
1至9月,汾陽市人民檢察院受理審查逮捕涉及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9人,批準和決定逮捕8人,不批準逮捕1人;受理審查起訴涉及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144人,改變管轄上報呂梁市人民檢察院144人。提起公訴涉及惡勢力犯罪1人。
(三)積極服務保障“三大攻堅戰”
1至9月,汾陽市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涉及污染防治情形犯罪8人,提起公訴9人;批準逮捕涉及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情形犯罪2人,提起公訴3人。
二、“四大檢察”情況
(一)刑事檢察
1至9月,汾陽市人民檢察院批準和決定逮捕各類犯罪嫌疑人89人,同比下降60.96%,不批準逮捕14人,同比下降74.07%,不捕率為13.59%;提起公訴156人,同比下降41.57%,不起訴27人,同比下降10%,不起訴率為14.75%。
對未成年人犯罪,批準逮捕2人,同比下降33.33%,不批準逮捕1人,同比持平,不捕率33.33%;提起公訴2人,同比下降60%,附條件不起訴2人(目前正在考察期),同比凈增。同期,對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犯罪,批準逮捕1人,同比持平;提起公訴4人,同比下降55.56%。
對羈押必要性提出建議1人,同比下降87.5%。對財產刑執行不當書面提出糾正7件,同比凈增。
(二)民事檢察
1至9月,汾陽市人民檢察院未對民事判決、裁定、調解書提出再審檢察建議;收到法院裁定再審9件,同比凈增。
對民事審判活動監督,提出檢察建議10件,同比上升11.11%,法院采納檢察建議10件,同比上升25%。
對民事執行活動的監督,提出檢察建議13件,同比上升8.33%,法院采納檢察建議13件,同比上升18.18%。
(三)行政檢察
1至9月,受理行政檢察案件5件,案件正在辦理中。
(四)公益訴訟檢察
1至9月,汾陽市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立案82件,同比上升134.29%,其中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32件,占比39.02%,食品藥品安全領域50件,占比60.98%;行政公益訴訟立案75件,發出訴前檢察建議74件,同比上升111.43%;民事公益訴訟立案7件,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7件,同比為凈增。
(五)控告申訴檢察
1至9月,汾陽市人民檢察院受理來信、來訪35件。
三、以上率下,帶頭辦案
1至9月,汾陽市人民檢察院入額院領導辦案共計97件,其中檢察長辦理各類案件27件,三位副檢察長辦理案件70件,辦理的案件涵蓋了刑事、民事、公益訴訟等主要檢察業務。
檢察長列席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1件。